好事难两全?光山广场因占农林地被责令拆除

发布日期:2025-11-22 点击次数:187

你是不是也以为“为民办事”就能随便动动土地?错了。土地审批不是谁想占就占的私家菜地,哪怕砌的是文化广场、种的是绿树,也得按规矩来。

事情是这样的:光山县红石河社区那块地,2021年3月到7月,文殊乡人民政府动手在3个居民组合计7.74亩地上修起了红石河文化广场和一个休闲公园。广场现在热闹得很,孩子在石阶上追追跑跑,老人坐长椅聊家常,一看就是“民生工程”。可光山县自然资源局查了个底朝天,认定该乡政府未经批准占用了3.59亩基本农田和4.15亩林地,合计7.74亩,程序没走齐,触犯了土地管理法。于是局里出手:15日内退地、拆除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所有建筑和设施并恢复原状,还处以总额70,456元的罚款(按每平方米25元对基本农田计罚,按每平方米3元对林地计罚)。

听着有点刺眼:为群众办的好事,因程序短板变成了“要拆的麻烦事”。村民一边乐于有个休闲去处,一边怕真要拆了还原后生活不便;基层政府一面要干实事,一面又不能踩法治底线,这种矛盾像咸菜里的花生,味道复杂。

从这事里能学到几件事。第一,基层行政决策得透明、规范,别把“图个快”当借口;程序不是绊脚石,而是保护公共资源和群众利益的“安全带”。第二,基本农田和林地有法定保护,不是随手可挪的备选地,关系到粮食和生态安全。第三,执法不能只靠罚单,也要把与群众的沟通和补偿机制做实:如果真为公共利益需要占用,应该依法公开征询、依法审批,讲清来龙去脉,让大家看得明白、服得下。

看官,你怎么想?如果你家小区想建个文化广场,你愿意为更规范的审批多一点耐心,还是更倾向于“先上后补”?欢迎留言聊聊,你的一个想法,可能就是把好事办成又快又稳又合法的关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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